乙方受甲方委托,为其在用项目使用的xxx牌空调系统提供有偿的维修保养服务。维保范围为:主机、末端、总系统的维修保养。
其中包括:营业厅1楼主机2台、末端10台;营业厅主机按元/台计收维护费,末端按元/台计收维护费。以上合计,年合同总价为元整。¥:元
十二、以上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进行更正。若由此合同引发的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后可由相关执法机关处理解决。
以上价格为人工保养费,如更换零配件,费用另计(200元内的配件免费更换)乙方账号:
1、合同签定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RMB8500元(捌仟伍佰元整)。收到款项后,乙方三日内进场开始保养。
1、本协议期内,上述机组所需更换的零部件、添加或更换制冷剂,润滑油等,由甲方购供或由甲方付费委托乙方购买。
2、乙方应优先向甲方提供由原厂机组零配件,并对所提供零配件进行质量担保。质保期为六个月(由乙方人员更换安装调试合格计时)。
3、所需更换的配件如由甲方自行购买,乙方负责配件安装。所更换配件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质量上的问题,如非安装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空调保养及维修专项技术服务之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二、为确保甲方机器正常工作以提升工作效率及延长机器的常规使用的寿命,乙方每月定期上门对机器进行全方位的保养检修一次。详细的细节内容包括:
2、每年保养协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RMB8500元(捌仟伍佰元整)。
3、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甲方所在地税务局认可的`正规发票。
(2)为机组提供设计范围内的供电、水量、系统合格的水质处理、有经验的操作人员对主机及整个空调系统的操作管理;
乙方负责开机调试、各系统检查(水系统、电气系统、风系统、氟系统)维护、停机及在使用中非人为故障的维修(人为损坏的维修需另行收费)。
(1)乙方负责在甲方使用设备前,对合同清单规定的设备按约克的技术标准,对设备做全面检查(电路系统、水系统、制冷系统及主机排风系统等分项检查)、调试,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4、更换的故障零配件交甲方检查,维修只收配件及材料费,配件价格详见配件价目表。
5、每次维修必须有维修单,并报使用部门及物业部门签字确认;合同外产生费用的维修项目需动力分部签字确认。
1、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计算,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如因甲方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按时达成目标、而造成直接损失的由甲方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乙方除正常工作以外的工时费用,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3)主机风冷换热器、乙方在设备使用期间,提供每月一次的巡检及24小时应急维修;
(4)乙方在对设备的巡检、维修时,需做设备状态记录,巡检、维修后由甲方验收;(5)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报修电线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因交通原因延误除外),(设备零部件损坏,需加工或更换则除外);
1、空调维修如果更换零配件xxx元以内费用由乙方承担,xxx元以上由甲方承担。
3、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成立,并依法生效。
三、合同期内,若甲方机器在日常工作当中遇有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需免费上门检修,昌平城区内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区外3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可在甲方同意的时间内到达现场修。
四、经检修确定甲方机器零部件损坏而需更换时,乙方只收取零件费而不再另收服务费。
五、如遇不能现场维修的故障,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取机返公司维修。
1、若甲方违约,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xxx元整
兹有甲方的空调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由乙方承担其定期的保养、维护及修理(以下简称维修)。
银座新天地约克空调主机共18台(其中,银座歌唱家楼顶15台,上井精致料理楼顶3台),型号:YCAE61;设备在维保期内,如发生数量变化,维保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使用年数的限制增长,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发生数值偏差或电子原件的老化或突然损坏是很难避免的,不是保养失误所致。
3、机组使用年数的限制增长及运行振动原因,压缩机因其自身质量发生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这部分工作是超出本保养工作范围,另计费用。
2、维保项目没有按期、按质全面履行超过一季,并经xxx市权威鉴定确实存在问题。
3、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提交的相关文件存在无效或虚假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双倍返还甲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验交,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
2、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交工的,每逾
3、如因乙方问题导致甲方出现不必要的损失,乙方不可再索要除正常工作以外的工时费用,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1、协议期间,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设备非乙方原因之损伤、意外破坏、遗失的责任;如在设备检修过程中由于乙方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设备配件损坏,所需修复或更换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空调维修保养事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按双方的约定履行。
六、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邀请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机器做维修保养及更换配件或消耗材料,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七、甲方设备迁移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使乙方能在第一时间内对机器更有效的跟踪保养。
1、空调末端系统每年夏冬之初进行一次杀菌、消毒、净化处理,去除微生物滋生,消灭细菌根源,使风机所送调节风符合空气卫生标准。
5、对每月维保项目内容及保修项目进行记录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
如在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解除或变更合同,其中一方需提前三个月提出与对方协商解决;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一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十、如双方在合同期满后,双方达成一致可另行签订合同(合同价款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