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10013-202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进气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内容

  新闻资讯     |      2024-04-28

  《WS/T10013-202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进气通风系统卫生规范》于2023年12月15日发布,2024年05月01日实施。下方内容摘自该标准。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2.集中空调进气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喷雾或冷水蒸发加湿方式用水不应检出嗜肺军团菌,冷却水水质应符合表1的要求。

  a)集中空调通 风系统每年开展不应少于一次检测,结果应符合5.1~5.4规定;空调运行期间宜每月开展冷却水、冷凝水、喷雾或冷水蒸发加湿方式用水卫生质量检测,结果应符合5.2规定;

  b) 集中空调进气通风系统初次启用或者停用半年及以上再次使用时,应开展卫生质量检验,结果应符合5.1~5.4规定;

  c)风管检查维护周期每两年不应少于一次,空气处理机组检查维护周期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a)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应少于一次,初次启用或者停用半年及以上再次使用时,应全面清洗消毒;

  b)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防鼠装置等每六个月清洗或者更换不应少于一次;

  c)空气处理机组、 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不应少于-一次。

  2.3集中空调进气通风系统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按照WS/T10005对相关部位进行清洗消毒,经检测或按照WS/T 10004进行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a)冷却水、冷凝水、喷雾或冷水蒸发加湿方式用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或冷却水水质不符合表1要求。

  2.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不符合下表要求时,应进行调试或改造,使其符合要求。

  1.1 抽样检测比例不应该少于空气处理机组对应的风管系统总数量的5 %;不同类型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每类至少抽一套系统(1台新风处理机组或空气处理机组和与之配套的风管、附件)。

  1.2 每套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冷却水、冷凝水和喷雾或冷水蒸发加湿方式用水检测分别不应该少于1个部位;空调送风检测应设置3个~5个代表性风口;风管检测设置不应该少于6个代表性部位。

  当检测结果为下列情况之一时,判定该套集中空调进气通风系统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

  3.2冷却水、冷凝水和送风中嗜肺军团菌按GB/T18204.5执行;冷却水异养菌总数检测的新方法按HG/T4207执行;游离氯按HJ 586执行。

  3.3送风中PM10、β-溶血性链球菌和风管内表面积尘量,送风和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