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综合清洁服务     |      2024-02-13

  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物业服务项目采取邀标方式采购,欢迎合乎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与。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一个整包。服务范围最重要的包含门住院综合楼,医技供应综合楼,国医堂,病房床单、手术包洗涤,电梯保洁等,预算价为28万元人民币/年。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应拥有非常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供应商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经“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有:住院住院楼,医技供应综合楼,国医堂,总建筑约9700余平方米 。

  门急诊、住院病区、行政办公等所有区域及指定区域每天卫生清洁工作,负责水池的清洗消毒、排水管道和卫生间的清掏以及及时收集清运垃圾。临床科室、急诊科、手术室保洁时间为6点-21点。

  1、所有医疗区域、病区、办公区等:进户门、室内玻璃(含窗户内玻璃、隔断、橱门、壁镜)、窗台、墙裙、线条、办公桌、椅、沙发、茶几、各类橱、水瓶、茶具(茶杯、茶叶桶、茶盘)、电话机、烟缸等每天应保洁;废纸蒌、茶叶等每天清倒;

  2、楼道及大厅:楼宇内所有通道的地、墙、柱、扶手等无灰尘、无污渍、无杂物;地面除每天保洁外,每月保养一次,确保地面无污迹、整洁;垃圾随时清理;楼层和通道的防火门、电梯门、消防卷帘、消防栓、灯具、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保持清洁;

  3、卫生间:每天早、中、晚对卫生间各清洁1次(特殊情况增加保洁次数),保证清洁无异味。清洁内容有:通风换气;冲洗烟灰缸、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更换垃圾袋;使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快捷布擦洗洗手盆并冲洗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擦干净玻璃、镜面;用拖把拖干净地面;补充卷纸、擦手纸、洗手液;喷洒空气清新剂;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卫生间大便池、小便池因保洁不到位而发生堵塞不畅,由物业公司负责疏通,如需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主下水管道堵塞不畅由院方安排人员疏通。

  4、电梯:保持电梯轿厢清洁;白天随时对电梯厅的地坪进行清洁;更换电梯地毯;每天晚间对电梯内的内壁、顶部和地面做全面的擦拭保洁;

  5、院内环卫设施:垃圾桶、果皮箱每天清倒1次;外表干净;每周清洗1次,所有垃圾箱按院感规定线路转运、医疗固废转运人员必需按院感要求操作;

  排水沟、地下管井随时清理,确保畅通。 建筑外立面: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3米以下每周清洁一次。门前台阶要保持干燥,冬季雨雪天气要采取防滑措施。室内外标识、标牌、公告栏、宣传牌每天擦拭1次。

  A、需物业人员8人,其中保洁7人,综合管理人员1人(兼)。所有员工必须身体健康(中标后提供该项目所有员工身体健康证明原件供采购人核验)。

  1、医技供应综合楼1人    2、国医堂1人      3、一层大厅1人

  (4)精力充沛、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0米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身高1.56米以上,55周岁以下。

  (1)门急诊楼、住院楼、临床病区、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每天上班前打扫,并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保洁;保持墙面、天花板、门窗、踢脚线等部位的清洁,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搞好环境卫生;

  (2)保持卫生间卫生洁具、墙面、地面、玻璃上的清洁、无异物、底面无积水;

  (3)各个大厅、卫生间、楼道、走廊等公共部位需制定保洁巡视制度,垃圾桶需倾倒2次/日,保持无杂物,无污痕,无尘挂;

  (5)建筑物的入口门厅、候诊大厅、楼道等公共部位及物业区域内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的现象;

  (6)楼内墙面清洗低位1次/周。瓷砖部分低位1次/周(3米以上为高位)。

  (1)门急诊区、住院病区、办公室外的会议室、等候区、电梯、楼梯间、走道等公共场所的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整理收集和清运;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中标履约承诺书和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承诺书。

  2、采购需求中人员要求为最低配备,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中标后提交至采购人审查。

  3、采购人不提供任何住宿,所有工作人员的住宿和工作期间的餐费问题由成交物业公司自行解决。

  4、物业管理服务中所用水、电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物业管理服务中所需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设备器材等费用由成交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5、卫生间管道因堵塞要及时疏通,确保管道畅通,由此产生的管道疏通费用由成交的物业公司承担。

  2、投标报价总价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全费用价格,为完成壹年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物业公司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报销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3、成交物业公司应保持物业服务人员稳定,不得随意减少投标时承诺的人员数量或降低人员素质,

  4、成交物业企业来提供的物业服务人员素质如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可要求成交物业公司在限期内调整,如到期不能调整且影响服务的品质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物业公司报价时应考虑寿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物业管理费用。

  6、成交物业公司应遵守国家用工的各项法律、法规。必须和其招聘录用的所有人员都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所有物业员工的工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费用和其它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都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支付,并遵守《劳动法》规定,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在工作期间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等,由成交物业公司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7、成交物业公司因管理不善或物业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采购人方人员受伤或死亡或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采购人对成交物业公司定时进行满意度调查,不定期工作抽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并公示,考核不合格,进行处罚,可视情况终止合同。成交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中,如出现安全事故、严重违约行为或考评结果严重达不到要求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9、成交物业公司用工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如遇到劳资纠纷等问题一律由成交物业公司自行解决,并不得降低对采购人物业服务质量。

  五、投标物业公司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二)报价方式:现场递交;在2023年 04月 26  日15:00时前,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会议室,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